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要求,结合实际,南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南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南阳市结核病防治所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学专业医生5名,护理专业人员2名。
2、南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学专业医
生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入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
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
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临床医学专业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一条即可报名。
1、曾参加2019年南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且经过笔试、面试但未录用人员;
2、南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符合全日制大专(高中起点)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南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已进入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病区救治一线的临床医学专业医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护理专业报名条件:曾参加2019年南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且经过笔试、面试但未录用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2020年2月9日—2月11日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学历认证扫描件、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个人手机号码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收件邮箱;若为曾参加2019年南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录用人员,请在2020年2月9日—2月11日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个人手机号码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收件邮箱。招聘收件邮箱:nylyrsk@126.com
2、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回告。
(二)考察聘用
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入考察人选。被考察人员直接进入疫情防疫一线工作。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的依据,考察期为10天,考察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聘单位直接聘用。
(三)事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疫情过后,招聘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补办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南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3618811
 
 
 
                                          南阳市结核病防治所
                                          南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