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豫医保办〔2019〕4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自昨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这是继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又一项惠民政策。
此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包括两个方面。
“一取消”:取消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12月31日零起,我院对实施范围内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大大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调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合调价空间,提高门诊诊查、手术、治疗、病理、护理、中医等一千余条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及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周边地区的项目价格约九百多项。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已在我院门诊大厅及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并积极主动向患者做好价格变动的解释工作。
此次改革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通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规范诊疗服务流程,真正让患者从改革中体验到获得感。